简介

重生金融浪子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五十二章 刘意菲:刘大婶!叔奶奶!(1/2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成嘉恒的突然出现,令几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了起来。

刘小丽和刘意菲母女俩人,其实早就已经知道了,成嘉恒和闻咏珊的存在,昨日的咖啡厅见面谈话中,王为民也坦然的承认了,与闻咏珊的关系。

但当场看到成嘉恒亲密的搂着王为民亲吻,两人心里还是很难接受的。

尽管成嘉恒一口一句的叫着王为民大叔,王为民也解释了他们两人之前曾经是邻居,而且成嘉恒还是一个未满16岁的未成年少女,刘意菲母女心里还是怎么样都觉得,有点不舒服。

而且成嘉恒居然也要跟着王为民,一起去王为民的老家玩。

可是不舒服又能怎么办,王为民已经向她解释过了,他和成嘉恒的关系。

总不能现在就逼着王为民,把成嘉恒赶走吧!

如果是闻咏珊出现在这里,刘意菲的确是有这个理由,让王为民把闻咏珊赶走,或者说让王为民在他和闻咏珊之间做出选择。

但逼着王为民把成嘉恒赶走,那就有点过分了。

毕竟刘意菲还有一个干爹呢!难道她也要和干爹断绝关系吗?

他不准王为民有一个大侄女成嘉恒,王为民当然也有理由,让她与干爹断绝关系了。

尽管刘意菲可以坦然的面对所有人,她和干爹的关系是清清白白的,但关于她和干爹之间的绯闻,却也是没有少被人乱传过。

由于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出发,回王为民的老家乡下,白天王为民与成嘉恒,刘意菲母女一起,到街上大商场采购礼物。

王为民有四个姐姐,九个外甥,一位大嫂,二个侄子,三个侄孙子。

是的,王为民已经牺牲了的大哥,留下了一个大嫂,二个侄子。

大嫂改嫁了,也可以说是招婿了吧?二个大侄子中,老大和王为民是同年出生的,老二比老大小两岁,大嫂后面找的男人还是有点能耐的,在国企任领导,也是个当过兵的退伍军人,是大哥的战友。

所以二个侄子虽然从小没有了父亲,但继父对他们视如己出,十分的疼爱他们,所以两个侄子的生活条件,比王为民这个当叔叔的,要好得多了。

两个侄子都是早早的就结婚了,王为民二十一岁便荣升为叔爷爷,大侄媳妇好像还比他这个叔叔大了一岁。

在刘小丽询问王为民,家里有那些亲人的时候,王为民调侃着对刘意菲说道。

“你一嫁给我,直接就当奶奶了,你可要想好,给老家的二个侄孙子,一个侄孙女,还有两个侄媳妇,四个外甥,五个外甥女,送什么礼物的好。”

刘意菲听了之后,整个人都有点呆了的说道:“你的辈分也太大了吧?要给这么多的人送礼,我可送不起啊!怎么办?”

“你好歹也是个大明星吧,这点礼物也送不起吗?”王为民无语的说道。

“我又不像你这么有钱,我这些年赚的片酬,基本上都捐出去了。”刘意菲俏皮的笑着说道。

刘意菲是个喜欢说话直来直去的人,但是她发现王为民是一个比她更直接的人,指望他来主动讨好她,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。

而且她也知道,王为民对婚姻有点抗拒,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怀孕了,估计王为民是怎么样也不可能同意,和她结婚的。

倒不是她不够漂亮,也不是王为民不喜欢她,男人喜不喜欢他?女孩子是可以感应得到的。

刘意菲也是一个聪明的人,她知道自己想要和王为民结婚,以后长久幸福的在一起,那她就要想办法,主动的和王为民进行勾通,加深两人之间的感情,否则就算是两个人勉强的结了婚,在一起也没有办法长久,终究是会再分手的时候。

如果只是为了让孩子出生的时候,有一个合理的身份,不至于成为私生子,刘意菲觉得那就真的没有必要了。

她和妈妈两个人,也不至于连一个孩子都养不起。

刘意菲之所以愿意向王为民妥协,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刘意菲愿意为了孩子,牺牲自己的爱好。

这一点她和她的母亲刘小丽其实非常相像,刘小丽喜欢跳舞,因此与公公婆婆闹矛盾,丈夫也不支持她继续跳舞,因此夫妻两人的感情破裂,最终离了婚。

但是刘小丽也是一个可以为了女儿,牺牲自己的好母亲,她不惜以死相逼,获得了对女儿刘意菲的抚养,甚至不需要她的前夫,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费。

为了躲避前夫家里对女儿的争夺,她又不惜放弃了自己的舞台,带着女儿去了霉国生活。

之后,她又重新组建了家庭,原本生活非常美满,第二任丈夫对她也非常不错,但因为女儿喜欢上了演艺事业,她又放弃了幸福美满,安稳的生活,陪着女儿回到了祖国的首都京城。

现在刘意菲也同样可以为了自己肚子中,尚未出生的孩子,放弃她喜欢的演艺事业。

刘意菲也能够感觉得到,王为民对她还是有感情的,是喜欢她的,否则就算她怀上了对方的孩子,他也不会同意要娶她的。

刘亦菲心里很清楚,虽然她也算是长的很年轻很漂亮,是个娱乐圈的明星,但是以王为民的身份和财力,只要他愿意,什么样的美女,什么样的明星,他会得不到吗?

只要他想的话,他的身边是不会缺少女人的,成嘉恒长得同样也不差,还有那个闻咏珊,一样也是个大美女。

这章没有结束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喜欢重生金融浪子请大家收藏:(m.jnwx.org)重生金融浪子金牛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